{{ $t('FEZ002') }}輔導室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113年4月16日桃社兒字第1130033133號函辦理。 |
二、 | 旨揭中心提供12歲(含)以下兒童共融友善之遊戲空間,增添轄內兒童休閒遊戲場所之選擇,並辦理各類型活動與課程,藉以促進親子關係。 |
三、 | 檢送中心宣傳單張及團體報名資訊各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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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4-04-24
{{ $t('FEZ014') }}2024-05-24|
{{ $t('FEZ004') }}2024-04-24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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