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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桃園市西門國民小學

公告訊息

轉知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,業經考試院、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,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,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依本市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4年10月9日部法二字第1145884567號函辦理,並檢附原函影本1份。
二、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條文,銓敘部前以114年9月25日部法二字第1145877790號函轉知(前已公告於本校網頁周知)。
三、檢送考試院、行政院前開114年10月9日考臺銓二字第11400039261號、院授人培揆字第11400026152號令影本1份,銓敘部並已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(http://www.mocs.gov.tw/人事法規/法規動態/法規司項下),請自行下載參考。
 
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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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10-1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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