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一、校內初選:請藝術領域科任老師擔任評審
二、作品收件截止:114年3月17日15:40
三、注意事項:
1.比賽首重原創性與獨特性,參賽作品應為學生之個人創作,非著作權保護之作品(如AI人工智慧生成作品)不得參賽。
2.如有<臨摹>或<成人加筆>或<曾經參加比賽之作品>及<未經學校與法定代理人簽章送件者>均不予評選,冒名頂替之作品並追究責任。
3.每一學童限一件參賽作品(自由創作或原住民族文化特色),報名表之指導老師欄,限填一位就學學校老師,若無校內指導老師,則填「無」。參賽作品不論是否入選均不退件,請自行拍照存檔,如需保留原作請勿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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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3-07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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