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
::: 桃園市西門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重申嚴禁酒後駕車行為,酒駕零容忍之宣導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酒後駕車嚴重影響機關學校形象,為維公務紀律,建立酒駕零容忍觀念,請各機關學校確實於內部公開集會(如行政或校務會議等)或其他集會場合積極宣導酒後不駕車,並提醒同仁,如酒後駕車經警察人員取締,應於事發後1週內主動告知服務機關(學校)。
二、另同仁如有酒後駕車或酒後駕車肇事等情,行為人除依法令裁罰外,相關行政責任之檢討,請各機關學校務必盡速查證後,衡酌事實發生之原因及對政府形象之影響程度予以嚴格之處分。


 


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
{{ $t('FEZ014') }} Invalid date|

{{ $t('FEZ004') }} 2025-09-19|

{{ $t('FEZ005') }} 29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