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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桃園市西門國民小學

公告彙整

轉知修正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」第二點、第三點,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二月十日生效

{{ $t('FEZ002') }} 人事室|

一、檢送「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 注意事項」一份。
二、本市教育局115年2月10日桃教小字第1150011444號函併予註銷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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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3-0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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