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人事室|
檢送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(以下稱113年全國介聘)要點及相關表件勘誤,請貴校(園)轉知所屬教師知悉 ,請查照。 |
說明: |
一、 | 依據彰化縣政府113年3月28日府教學字第1130117802號函辦 理。 |
二、 | 更正113年全國介聘要點第13點第1項、修正對照表及積分審查原則,詳如勘誤一覽表。 |
三、 | 檢附113年全國介聘要點、修正對照表、積分審查原則及勘誤一覽表各1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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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3') }}2024-04-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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