{{ $t('FEZ002') }}人事室|
函轉客家委員會「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 員參加112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」1份,詳如 說明,請查照。 說明: 一、依據客家委員會(以下簡稱客委會)112年6月17日客會語字 第1126700523號函辦理。 二、客委會為推廣客語,鼓勵全國公務人員及軍警人員踴躍參 加客語能力認證,及提升其公事客語服務能力,該會特依 據客家基本法第9條規定訂定旨揭計畫。 三、旨揭計畫重點摘錄如下: (一)實施對象:各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經 銓敘合格之公務人員、警察人員、現役軍人、約聘僱人 員、技工及工友,不含臨時人員(以下簡稱軍公警人 員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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